1.目的
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為依據確定患者護理級別,根據病情和自理能力行動態(tài)調整,使護理人員工作有章可循,責任明確,保障病人安全。
2.適用范圍
全院護理人員、病房醫(yī)生、住院患者。
3.定義
分級護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間,醫(yī)護人員根據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,確定并實施不同級別的護理。分級護理分為四個級別:特級護理、一級護理、二級護理和三級護理。護理人員要在患者床頭牌內加放護理等級標記。
4.內容
4.1 特級護理
4.1.1 界定依據
4.1.1.1 病情危重,隨時可能發(fā)生病情變化需要進行搶救的患者。
4.1.1.2 重癥監(jiān)護患者。
4.1.1.3 各種復雜或者大手術后的患者。
4.1.1.4 嚴重創(chuàng)傷或大面積燒傷的患者。
4.1.1.5 使用呼吸機輔助呼吸,并需要嚴密監(jiān)護病情的患者。
4.1.1.6 實施連續(xù)性腎臟替代治療(CRRT),并需要嚴密監(jiān)護生命體征的患者。
4.1.1.7 其他有生命危險,需要嚴密監(jiān)護生命體征的患者。
4.1.2 護理要求
4.1.2.1 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,監(jiān)測生命體征。
4.1.2.2 根據醫(yī)囑,正確實施治療、給藥措施。
4.1.2.3 根據醫(yī)囑,準確測量出入量。
4.1.2.4 根據患者病情,正確實施基礎護理和??谱o理,如口腔護理、壓瘡護理、氣道護理及管路護理等,實施安全措施。
4.1.2.5 保持患者的舒適和功能體位。
4.1.2.6 實施床旁交接班。
4.2 一級護理
4.2.1 界定依據
4.2.1.1 病情趨向穩(wěn)定的重癥患者。
4.2.1.2 手術后或者治療期間需要嚴格臥床的患者。
4.2.1.3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穩(wěn)定的患者。
4.2.1.4 生活部分自理,病情隨時可能發(fā)生變化的患者。
4.2.2 護理要求
4.2.2.1 每小時巡視患者,觀察患者病情變化。
4.2.2.2 根據患者病情,測量生命體征。
4.2.2.3 根據醫(yī)囑,正確實施治療、給藥措施。
4.2.2.4 根據患者病情,正確實施基礎護理和??谱o理,如口腔護理、壓瘡護理、氣道護理及管路護理等,實施安全措施。
4.2.2.5 提供護理相關的照顧和康復、健康指導。
4.3 二級護理
4.3.1 界定依據
4.3.1.1 病情穩(wěn)定,仍需臥床的患者。
4.3.1.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。
4.3.2 護理要求
4.3.2.1 每2-3小時巡視患者,觀察患者病情變化。
4.3.2.2 根據患者病情,測量生命體征。
4.3.2.3 根據醫(yī)囑,正確實施治療、給藥措施。
4.3.2.4 根據患者病情,正確實施護理措施和安全措施。
4.3.2.5 提供適宜的照顧、康復和健康指導。
4.4 三級護理
4.4.1 界定依據
4.4.1.1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穩(wěn)定的患者。
4.4.1.2 生活完全自理且處于康復期的患者。
4.4.2 護理要求
4.4.2.1 每3-4小時巡視患者,觀察患者病情變化。
4.4.2.2 根據患者病情,測量生命體征。
4.4.2.3 根據醫(yī)囑,正確實施治療、給藥措施。
4.4.2.4 提供護理相關的康復、健康指導。
5.制定依據
5.1 《三級綜合醫(yī)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》(2011年版)
5.2 《醫(yī)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要點釋義》(2018年版)